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
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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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NG NING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
县十九届人大五次
会 议 文 件(二十二)
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26年1月10日在永宁县第十九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董 林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25年工作回顾
2025年,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永宁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自觉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知责于心、履责于行,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发展。
一、坚持大局为先,护航高质量发展
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发展大局中推进,以高质效检察履职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
惩防并举助力平安永宁建设。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扎实做好保安全护稳定工作。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126人,提起公诉249人。严惩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性侵等严重暴力犯罪,批捕16人,起诉21人;充分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批捕39人,起诉57人;持续净化社会风气,从严惩治“黄赌毒”犯罪,批捕17人,起诉13人。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提前介入职务犯罪案件2件,提起公诉5人。更加注重犯罪源头预防和系统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下降20%,“两抢一盗”犯罪①下降3%,打击治理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持续落实《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积极推进醉驾综合治理,有效落实行刑反向衔接②,提出行政处罚检察意见5件,实现治罪与治理并重。
创新履职助力基层社会治理。全面准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办理无逮捕必要不批捕20人,情节轻微不起诉42人;认罪认罚268人,占全部案件89%,最大限度减少、转化社会对立面。深入研究个案、类案背后的社会治理问题,针对户籍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校外培训机构管理等领域向相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份,推进检察办案“由案到治”。积极融入“塞上枫桥”③基层法治建设,持续推进信访法治化,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05件次,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信访案件12件,均做到“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④。围绕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电信网络诈骗、家庭法治教育等领域开展普法宣讲113次,有效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助力基层法治社会建设。
积极作为助力生态资源保护。深入开展黄河流域水环境治理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办理非法占用农用地、林地、湿地等涉自然环境与资源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件17件,发出检察建议与磋商函17份。着重打击固体废弃物填埋湿地等破坏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2份,督促依法履职。共清除私搭乱建乱堆1885平方米,清理固体废弃物9900立方米,恢复湿地面积20亩。办理的“督促整治鹤泉湖湿地公园搭建违法建筑物阻碍行洪安全案”入选自治区检察院、水利厅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法治护航助力乡村全面振兴。扎实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针对农村地区因案致困情形,协同落实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政策。深化与民政、教育、妇联等部门联动,精准制定个性化救助方案,办理因案致困司法救助案件12件14人,发放救助金42.5万元。针对耕地保护、农村人居环境、乡村治理等方面,共发出检察建议13份,以检察履职保障农业农村发展。有效落实对口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移风易俗宣传、法律咨询等服务。创作拍摄的微短剧《倡导移风易俗,拒绝高价彩礼》入选全国总工会、中央网信办主题征集活动。
二、坚持以民为本,践行司法为民
厚植为民情怀,持续深化“检护民生”专项行动,用法治思维护民利、惠民生、暖民心。
撑起未成年人的“守护伞”。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活动坚决“零容忍”,办理审查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19人,全部提起公诉。坚持“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办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48人,情节轻微不起诉3人,附条件不起诉4人。落实“双向保护”原则⑤,针对涉罪未成年人,建立“检察+社工”帮教模式⑥,落实合适成年人参与诉讼19人,亲情会见25人,帮教涉罪未成年人31人,发出督促监护令⑦18份。与民政、团委、社区等部门协同履职,对未成年人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48人次,对全县100名困难儿童进行联合慰问。选派优秀检察干警担任全县15所学校法治副校长,开展法治宣讲、模拟法庭等活动36场,切实履行校园普法责任。
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聚焦劳动者权益保护,针对建筑、环卫工人参保率低、合同签订率低的问题,共发出检察建议与磋商函4份督促整改,确保工伤保险应缴尽缴、劳动合同应签尽签。聚焦老年人权益保护,就高龄津贴发放不及时、停发不规范问题发出检察建议4份,为11名符合条件的老年人补发津贴,确保国家政策精准落地。聚焦消费者权益保护,就26家餐饮商户未公示、未告知餐具收费及使用过期消毒餐具问题,与市场监管部门积极磋商,督促限期整改,依法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与健康权。
当好特殊群体的“保护者”。切实加强对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司法保护。在保护农民工权益方面,办理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支持起诉⑧案件8件,帮助9名农民工追讨劳动报酬7.7万元;与贵州省紫云县检察院签署跨区域协作协议,共同保障外来务工人员及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在保护残疾人权益方面,优化司法救助程序,主动上门核查,救助残疾人3人,发放救助金11.85万元;积极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向主管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落实设置无障碍车位7处。在保护妇女儿童权益方面,向追索抚养费执行不能,家庭生活陷入困境的妇女儿童发放救助金8.1万元;依法办理妇女平等就业行政公益诉讼案,督促人社部门建立招聘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对11家用人单位发布的就业性别歧视性内容进行修改、删除,有效维护女性公平竞争就业环境。
做好群众身边的“安全员”。紧盯食品药品安全,开展“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对农产品农药残留超标、肉类商户票证手续不齐全等问题,监督市场监管部门对7家问题商户作出警告处罚。紧盯公共安全隐患,联合住建、应急等部门推进燃气安全整治,完成60个小区174处防撞栏更新,新增燃气标识万余个。紧盯企业安全生产,对消防通道不畅、私拉电线等问题,监督消防、应急、农业农村等部门推动整改、消除隐患。紧盯居民饮水安全,对27个高层小区二次供水无卫生许可的问题,监督卫生健康部门加强水质监测,责令小区物业限期补办相关证件。
三、坚持办案为要,促进公平正义
坚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深耕法律监督主责主业,以高质效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刑事检察向优提质。以规范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为抓手,持续加强对刑事诉讼的全过程参与和全流程监督。依法对侦查机关“应当立而不立”的案件监督立案10件18人,对“不应当立而立”的案件监督撤案19件19人,纠正漏捕、漏诉4人。依法纠正侦查活动违法,发出书面纠正意见36份。依法开展审判监督,对确有错误的刑事判决提出抗诉4件,纠正审判活动违法5件。持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对刑事执行活动、财产刑执行、社区矫正监管不规范等方面,发出书面纠正意见22份。
民事检察向精发力。坚持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并重,全年共办理民事检察监督案件63件,切实提升司法公信力。针对民事诉讼主体不适格⑨问题,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3份。办理民事审判监督案件23件,规范审判程序与法律适用,保障当事人合法诉讼权利。深化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办理执行监督案件22件,有效提升执行工作质效。严厉打击通过虚假诉讼⑩骗取职工养老保险、套取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移送相关刑事犯罪线索,提起公诉1件5人。办理的“王某等人劳动争议虚假诉讼案”入选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发布的典型案例。
行政检察向实深化。以行政执行监督、行刑反向衔接为抓手,深入开展涉企执法专项监督,发出督促解除失信检察建议3份,保护企业合法权益。加大对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力度,对错误适用法律法规、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6份。对行政机关违法处分执行标的,可能导致国有利益受到侵害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纠正。强化府检联动,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与法律监督有效衔接,与县司法局完善衔接机制,督促纠正水行政执法部门12起行政处罚适用法律错误,推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有效助力法治政府建设。
公益诉讼向好拓展。紧扣全县发展大局,围绕“4+11+N”⑪积极拓展公益诉讼办案领域,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58件,开展磋商26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份。聚焦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对商户违规使用“盐池滩羊”“泾源黄牛肉”等国家地理标志的行为,向行政机关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着力加强文物保护,对在明长城本体及建设控制地带违规建墓问题,督促文物部门依法履行保护职责,切实守护文物安全。持续开展黄河清“四乱”专项工作,对鹤泉湖湿地公园存在阻碍行洪违法建筑的问题,联合水务、乡镇政府积极履职,确保违法建筑如期拆除,解决行洪安全隐患。依托该案打造的“检护安澜 永守‘母亲河’”品牌,获宁夏检察机关第三届文化品牌征集展示活动“优秀检察文化品牌”。
四、坚持队伍为基,锻造检察铁军
始终将队伍建设作为检察工作的固本之举和长远之策,突出政治引领、能力为本、作风为要、监督为镜。
以政治建设筑牢发展根基。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持续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全年组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2次,支部“三会一课”学习34次,开展专题宣讲4次,红色研学活动9次,实现学习教育全员覆盖。深化“党建+业务”融合机制,以“丁丁热线”承载司法为民新实践,打造服务群众的“暖心线”。坚决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落实到检察工作全过程各环节,主动向县委、县委政法委及上级检察机关汇报重大工作、请示重大事项35次,坚持向县委、县人大报告年度重要法律监督工作,当好法治参谋。
以实干担当夯实履职基础。坚持人才强检战略,全年开展“周学月训”23期,“悦读月享”23期,“播客讲堂”9期,着力打造高素质专业化检察人才队伍。深化数字检察⑫战略,应用监督模型86个成案101件。利用“外脑”增智赋能,与宁夏警官职业学院和宁夏大学法学院分别签署检校合作共建协议,联合开展课题研究6项,5个案例入选上级检察机关典型案例。在最高检政研室与知网联合举办的征文活动中荣获“组织工作先进奖”,2名干警入选银川市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1名干警荣获“宁夏检察机关第一届行政检察业务竞赛能手”称号。
以严管厚爱保障公正廉洁。纵深推进党风廉政建设。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常态化抓实党纪学习教育和警示教育,组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强化司法办案廉政风险防控,严格落实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⑬,全年填报83件,让“逢问必录”成为行动自觉。关注干警思想动态,加强人文关怀,举办读书分享、荣退仪式等活动,切实增强检察队伍的凝聚力和归属感。
以阳光司法严守司法公信。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全面落实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视察、调研5次,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3次。自觉接受人民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33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监督办案39件,在检察履职中积极吸纳民意、集聚民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深化检务公开,依法发布案件信息、法律文书等328条,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强化检察宣传,在各级主流媒体刊发稿件67篇,官方微信发布原创信息272条,漫画作品《永检漫说》获评中国正能量网络精品征集展播活动“网络正能量图片”,微短剧《破局》获得第十届全国检察机关“三微”作品征集展播活动优秀作品奖,《鹤泉湖的诉说》《山的那边就是海》两部作品分获宁夏检察机关第三届“三微”作品展播活动一等奖和三等奖。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永宁检察工作的点滴进步,离不开县委的坚强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大力支持、县政协民主监督,也离不开各位代表、委员和社会各界长期的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县检察院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短板。主要是司法理念转变较慢,创新发展的路径和方法还不够多,检察履职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更高要求,检察业务发展不平衡,复合型人才较为缺乏等。对此,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26年工作思路
2026年,县检察院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和上级院工作要求,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决维护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永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检察服务和更强法治保障。
始终保持“心中有理想”,在对党忠诚上坚定不移。坚持一切检察工作首先从政治上看,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把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贯穿始终,严格落实政法工作条例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把进一步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深入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有力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做优党建品牌,推动政治建设与业务建设深度融合。
始终保持“心中有大局”,在服务发展上担当作为。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推动矛盾纠纷法治化实质性化解,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紧扣县委部署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强化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推进知识产权综合履职,着力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扎实办好群众身边的“小案”,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等违法犯罪,强化对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群体的特殊、优先保护,持续提升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
始终保持“心中有职责”,在强化监督上提质增效。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做到“三个善于”⑭,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推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全面提升批捕、起诉工作质效。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的监督,同步加强虚假诉讼监督。完善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衔接机制,促推法治政府建设。持续抓好公益诉讼检察,针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多办有影响、效果好的案件。充分履行职务犯罪检察职能,积极融入反腐败工作大局。深化落实“府检联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等外部协作机制,增强监督刚性。深入推进数字检察战略,促进检察办案提质增效。
始终保持“心中有事业”,在自身建设上从严从实。不断完善人才工作机制,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打造结构优化、布局合理、素质过硬的检察人才队伍。持续加强永宁检察文化建设,充分发挥检察文化凝心聚力、固本强基、铸魂育人的功能,传播检察声音、讲好检察故事。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司法责任制,一体抓实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和质量管理。深化全面从严治检,持续完善一体推进“三不腐”、防治“灯下黑”机制,确保检察队伍纪律严明、作风过硬。
各位代表,道阻且长,行则将至。新的一年,我们决心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和代表审议意见,牢记重托、砥砺前行,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永宁新篇章贡献更大检察力量!